上一篇:
下一篇:
+ 关键字: +太行在线 - 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人大常委会会议拟修改刑法加强反腐 惩老鼠仓
时间: 08-08-27 09:37:01 来源: 进入论坛交流
要点提示:" "

中国聚焦:中国拟修改刑法加大反腐败力度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邹声文、周婷玉、张景勇)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5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这一草案拟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0年有期徒刑,并扩大了受贿罪的主体。专家表示,这意味中国有关方面正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在中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运用至今已有20年。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首次确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一罪名。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适用,让一些腐败分子现了“原形”。2008年8月被判刑的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就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价值3671万余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12万余元人民币、4万余元美元。而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则被有关部门查处其受贿金额总计3152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尽管这一罪名的适用一直是中国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提出,现行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偏轻,建议加重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经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罚偏低容易被一些腐败官员钻空子。

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些贪官案发后拒不说清巨额财产的来源。因为不明财产越多,就意味着受贿额越少,这使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某些贪官面临法律制裁时的“挡箭牌”。

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有期徒刑,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这样修改,既加重了对这类犯罪的惩处,在量刑上又与贪污贿赂犯罪有所差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如此评价这一修改。

据介绍,10年有期徒刑已经向全球最高标准看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提供的参阅资料,对于类似情况,美国规定处5年以下监禁,并处罚金;新加坡规定刑期不超过10年;印度规定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文莱则规定处7年监禁。

而根据中国现行刑法规定,对贪污、受贿罪行,根据不同数额,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一处罚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严厉许多。

李适时同时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尽力查证犯罪事实,依照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严惩。”

为打击腐败行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在增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的同时,还在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增加条款,扩大受贿罪的适用范围。

中国现行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犯罪作了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

9 7 3 1 2 4 8 :
 
 
转载请注明出处 www.thol.net -- 本站信息若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站长删除
更多图片推荐
精彩图片推荐

点击排行榜
精彩不容错过

推荐您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