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在官方网站发布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2008年计划招生4200人,其中硕士生3400人,博士生800人,可招收10%的汉族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要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部另行通知。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单位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考生原则上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